嘉義縣番路鄉民和國民小學教師定期評量命題審題機制實施計畫
101 年 08 月 22 日校務會議通過
112 年 10 月 17 日校務會議修訂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6 月 2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057680 號函「建立定期評
量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」。
二、本校校務工作計畫。
貳、目的:
一、維持定期評量合乎專業性、診斷性、公平客觀性、規範性及保密性。
二、落實定期評量之命題及審題機制,並遵守迴避原則。
參、命題與審題原則:
一、命題原則:
(一)命題應秉持專業,依據課程教學計畫進度、範圍及課網規定進行命題,並試題內
容兼顧知識、理解、應用、分析、綜合、評鑑等層面。
(二)命題時不得直接使用題庫或引用坊間試題,並避免與考古題雷同,以維護試題品質
與適性。
(三)命題務必兼顧難易度、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,並兼顧學生作答之時間。
(四)試題敘述應簡潔明確,符合學生認知程度並融入素養導向及生活情境。
(五)試題應避免含有性別歧視、族群歧視或其他意識形態等爭議性題目。
(六)避免有爭論的答案出現或直接抄襲課本某句話。
(七)試題(或選項)中,宜避免有暗示性的答案。
(八)命題教師應妥善存放試題資料,以防試題外洩,且本校全體教職員工,皆應嚴守
評量試題之保密,以維護學生評量成績之公平性。
(九)由命題教師親自於評量日 14 天前,將試卷及審閱單交由初審審題教師進行審題。
二、審題原則:
(一)初審審題老師進行試卷審題工作,並提供相關的回饋與建議,且完成初審審卷事宜。
(二)初審審題教師依據下列原則,進行審核:
1. 命題範圍應符合教學進度。
2. 試題的敘述應清楚,力求選項完整無誤,避免錯別字。
3. 判斷題目內容的難易度是否適當。
4. 檢查原稿附圖是否清晰易判讀,且配合題意。
5. 試題解答是否正確無誤。
6. 試題配分是否正確無誤。
7. 判斷英語聽力檔案是否清晰,且與題目相符。
(三)命題老師應依初審檢核內容進行修正,並再次確認試卷是否還存在任何疑義之處,
修正後,將無疑義試卷及審閱單繳交至教務處進行複審。
(四)由教學組長、教務主任、校長進行三階段複審,複審後,試卷無任何疑義,交由
教學組長進行印製;複審後,試卷仍有疑義,交回給命題教師修正,直至無任何
疑義,才能送印製。
(五)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對於爭議性的題目,無法取得共識時,得提交學年(領域)召
集人進行複閱,且教務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肆、迴避及保密原則:
子女就讀本校之教師,除了迴避任教子女外,排定命題或審題時亦應迴避子女就讀的
年級,避免子女的評量成績受到質疑。若命題或審題教師子女就讀接受評量之班級,或有
其他需迴避情形,應主動告知教務處、領域或學年召集人,並另行安排其他教師擔任工作。
如未遵守保密原則,經查察屬實,則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處理。
一、迴避原則:
(一)命審題教師及印製與保管等試務人員遇須迴避情形時,應於工作分配時主動向教
務處、領域或學年召集人提出,確實遵循迴避原則。
(二)如學校受限於教師編制,在命審題人員無法遵從迴避原則之情況下,得授由教務
處安排調整;教師仍應依教師專業知能及專業倫理,維護評量之公平性,恪遵保
密原則。
二、保密原則:
(一)試卷完成後交由教務處審查、印製、保管,命題及審題教師不得將試題流出或提
前讓學生預習。
(二)命題及審題教師須注意試題之保密性,於公用電腦進行命審題作業時,切勿將試
題儲存於開放可存取的儲存設備或網路空間。
(三)命題及審題教師應妥善存放試題資料,以防試題外洩,且本校全體教職員工,皆
應嚴守評量試題之保密性,以維護學生評量成績之公平性。
伍、本計畫經呈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