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 藉由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及表揚,喚起國人重視夫妻、親子、祖孫等家人關係培養及經營,鼓勵家人互相表達關懷、慈愛與尊重之態
度,促進家庭溫馨、和樂,以落實家庭教育法之精神,爰規劃辦理本計畫,並委請朴子市祥和國小協助承辦。 二、請有興趣的家長或學生踴躍報名參加,交件期限自即日起至 107 年 9 月 20 日止,相關資料請逕送學務處-訓育組陳協進組長收。